三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臨時資質申請條件及材料要求
申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臨時三級資質應滿足以下要求,申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正式三級資質應同時滿足《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全部資質條件及以下相應要求。
一、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臨時三級資質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三十萬元以上;
(二)維修用房滿足維修滅火器品種和數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積一百平方米以上;
(三)符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設備配備》(GA1157-2014)相關要求,與滅火器維修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儀器、設備、設施;
(四)符合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一人以上,具有滅火器維修技能的人員五人以上;
說明:
1.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需通過條件審查方式予以認定。
2.專業技術人員指通過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查的人員。
3.技術負責人應是通過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查的人員。
4.專業技術人員應與申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
(五)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
(六)取得滅火器生產廠家維修授權;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內容
申請材料須數據齊全、填表規范、蓋章或印鑒齊全、字跡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蓋公章或印鑒的,復印無效。要求提交復印件的材料,申請人應當在材料上加蓋騎縫章。材料須經受理人員現場核對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關材料首頁加蓋核對章,由申請人簽名確認并注明日期,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資料關鍵內容須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申請表(附件一);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從業人員名錄及其身份證、勞動合同復印件、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申請表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其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滅火器維修技能崗位培訓及職業能力評價證明材料、技術負責人聘任書復印件;
說明:
1.申請條件審查的技術人員,按要求填寫《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申請表》(附件二),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從業人員均須提交本人與申請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已達到退休年齡或其他原因不參與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提交本人與申請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書。
3.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指所在申請機構近一個月的“單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基本情況”及該月相應“單位職工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含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并由所在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確認蓋章。個人繳納社保不予認可。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材料的,應提供退休證明材料(如退休證、退出現役命令文件等)。部隊自主擇業轉業人員,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隊頒發的《轉業證》(自主擇業)復印件或由戶籍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屬軍轉干部自主擇業管理部門出具的自主擇業證明。
4.申請機構應提交滅火器維修技能人員崗位培訓及職業能力評價報告,報告中應說明開展滅火器維修技能崗位培訓的時間、人員、內容及實施能力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并由申請單位蓋章。
5.從業人員名錄(附件三)應按法人、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技能人員等不同對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齡、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等個人基本信息。
(五)驗資證明,場所權屬證明復印件,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
說明:
1.驗資證明指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2.場所權屬于自有產權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賃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復印件。
3.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附件五)中,須注明儀器設備的名稱、配備數量、規格型號及性能參數、購買日期、計量檢定證書編號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經申請機構確認蓋章。相關資產證明材料、設備技術資料、計量檢定證書等應妥善保存,存檔備查。
(六)有關質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和各類專業維修人員的崗位職責,以及為確保維修產品質量的相關過程有效運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
(七)滅火器生產廠家維修授權證明,其中應包括:被授權維修機構名稱,授權維修滅火器名稱、規格型號、授權期限、授權要求、授權企業名稱、并蓋有授權企業的公章;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采用雙面打印、復印。全部申請材料按上述“申請材料內容”順序收集齊全,并附文件目錄,采用平裝方式裝訂整理成冊,封面上注明申請單位名稱、資質申報類別等級和制作時間。其中,上述申請材料內容中第(四)款從業人員材料、第(六)款質量管理文件材料應單獨成分冊,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冊名稱。
四、審批時間
鑒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申請期間工作量大,原則上,審批意見將于評審后20日內出具,對于通過評審的機構,將及時發放資質證書。